青海ICP申請的門檻
ICP經營許可證是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的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實施。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yè)的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應當根據(jù)《外商投資電信企業(yè)管理規(guī)定》實施。青海ICP證申請受理單位: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青海ICP申請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青海ICP證申請許可條件:
(一)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yè)務的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3、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方案;
4、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yè)人員;
5、有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6、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