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必看!申請國際商標——馬德里商標的優(yōu)勢和不足!
通常來說,國際商標就是馬德里商標。企業(yè)注冊海外商標,一般都注冊馬德里商標。不過注冊馬德里商標有優(yōu)勢也有劣勢。申請馬德里商標有什么優(yōu)勢和不足呢?小編整理了“馬德里商標注冊”的相關信息,分享給大家參考!
一、馬德里商標注冊的優(yōu)點
1.手續(xù)簡單
商標申請人一般只需要通過一個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使用一種語言(法語、英語或西班牙語)、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日本和加納除外),就可以向除其原屬國之外的其他所有加入相同條約的締約方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從而免去了分別向這些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使用不同語言、提交不同申請、分別繳費的繁瑣程序。
2.費用低廉
實踐表明,通過馬德里商標注冊比去各國逐一申請商標注冊在費用上更為便宜,申請的國家越多,費用節(jié)省得越多。手續(xù)的簡單和費用的低廉還體現在國際注冊申請后的諸多程序當中,比如變更、轉讓、續(xù)展、刪減、注銷等申請也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
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的費用包括三部分,
1)基礎注冊費(黑白商標653瑞郎,彩色商標903瑞郎)、
2)指定國家的費用、
3)本國商標主管機關的費用,
無論指定一個成員國還是指定全部成員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人均只需繳納一份基礎注冊費,因此指定的國家越多越合算。
3.節(jié)省時間
從國際注冊日起,如果被指定國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依照協(xié)定書為12個月,依照議定書為18個月)沒有向國際局發(fā)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該指定國自動得到保護。中國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人從向中國商標局提交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之日起,一般6個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頒發(fā)的商標國際注冊證明,其上載明商標的國際注冊號和國際注冊日。
二、馬德里商標注冊的缺點
1.必須以國內基礎注冊為前提
馬德里注冊必須以國內商標注冊或者國內商標注冊申請為基礎。在《馬德里議定書》項下,申請必須基于相同商標的國內注冊或初步申請公告;在《馬德里議定書》項下,申請必須基于相同商標的國家注冊申請,因此在申請的時間上有一定的限制。
2.“中心打擊”原則
通過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程序注冊的商標,如果在注冊之日起5年之內,基礎注冊或申請全部或部分被駁回、撤回、注銷、撤消、放棄或宣布無效,那么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國,即該商標不得再要求國際注冊給予的保護,而不管該商標的國際注冊是否已經被轉讓,這項規(guī)定被稱為“中心打擊”原則。
好在通過《馬德里議定書》進行的國際注冊,可以自該商標被撤消之日起三月內,向所指定的議定書成員國商標主管機關提交一份申請,并按照各成員國的規(guī)定繳納一定的費用,將該商標的國際注冊轉換為在該國家的國家注冊。
3.沒有統(tǒng)一的注冊證
國際局在收到國際注冊申請后會頒發(fā)一張國際注冊證,但其效力僅類似于國內的受理通知書,且大多數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在審查之后一般也不再頒發(fā)注冊證或核準通知書,只有在商標被全部或部分駁回的情況下,才向申請人發(fā)出駁回通知書。因此,申請人只有通過計算駁回期限的方式來推斷自己的商標是否被相關締約方的主管機關核準。
4.缺少后續(xù)程序
對于在各締約方被駁回或被異議的國際注冊申請,國際局不負責轉交申請人需要向締約方提交的復審或答辯書件,只能由申請人委托該締約方認可的代理機構遞交。
5.注冊國家數量有限
截至目前,馬德里體系的締約方有94個,一些重要的國家還沒有加入該體系,諸如北美、南美、中東、非洲、東南亞等地區(qū)的一些國家還徘徊在該體系之外,在很多情況下,國內申請人不得不同時選擇通過馬德里體系和逐一國家申請兩種途徑來申請商標。
6.無法享受到《巴黎公約》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權
要通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進行商標的國外注冊,無法享受到《巴黎公約》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權。因為馬德里協(xié)定要求以基礎注冊為前提,而要完成基礎注冊,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時間,超出六個月的優(yōu)先權期限了。